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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公布十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
发布时间:2016-05-16
来源:法制日报——法制网
    法制网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10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,阐明基本案情、法律依据和典型意义,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,落实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规定。

  这10起案例是:林某某强奸智力残疾人冯某某案,曾某某与张某某离婚案,阿某某与南昌市某某服务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,孔某与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,陈某某、陈某祥与陈某英等遗嘱继承纠纷案,李某某与李某玉排除妨害纠纷案,杜某某诉张某某、何某某财产损害赔偿案,王某某诉王某某履行调解协议纠纷案,韩某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案和曹某诉某粮管所、黄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。

  这些案例中,人民法院分别从维护残疾人的健康权、婚姻自主权、继承权、劳动权、生产经营权、财产权等不同角度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在林某某强奸智力残疾人冯某某案中,林某某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重刑,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,明知被害人冯某某有智力障碍,仍冒充民政局副局长,以关心帮助为名将冯某某的父亲从家里骗开,使得冯某某脱离监护,然后将冯某某带回自己家中实施奸淫,且非法拘禁十余天。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且系累犯,遂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宣判后林某某不服,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
  在韩某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案中,莫某某在被告人韩某某的矸石矿工作时摔伤,经鉴定为二级伤残。莫某某起诉韩某某后,法院判决韩某某赔偿莫某某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8.2万余元。韩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,且社会影响恶劣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,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。

 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,人民法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,依法处理好每一起残疾人权益纠纷案件,树立残疾人群体的法治信心,引导残疾人群众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。人民法院将和全社会一道共同营造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,为推动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,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而不懈努力。
咨询电话:+86 10 8770 8899  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8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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