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       会员注册  |  会员登录

专业领域

新闻动态您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动态

最高法:308万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
发布时间:2016-01-07
 来源:北京青年报
    “截至2015年底,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‘黑名单’的共有308.02万人。”昨日,在《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——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》的发布会上,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上述数据。该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、深圳市律师协会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发布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、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表示,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,今年第一季度要建立覆盖全国所有形式的查控体系,目前正在制定的司法解释草稿提出了“律师调查令、悬赏”等手段,试图解决执行难问题。

  全国执行案件去年增加到480万件

  刘贵祥透露,近三年来全国的执行案件由340万件增加到了2015年的480万件,数量猛增。2015年的480万件执行案件中,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占40%-50%。

 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,刘贵祥称“今年的第一季度,我们就要建立覆盖全国所有形式的查控体系”,据他披露“现在有20多家银行、3000多个网点,马上4000家银行要全部进来,把所有的金融机构全部覆盖”。此外,他表示,证券、车辆、工商这几种财产形式也要在第一季度进入上述查控体系。

  司法解释草稿提出“律师调查令”措施

  “像农村弄两三万块钱搁在床下面你能查到吗?任何手段都不可能是万能的”,在发布会上,刘贵祥话锋一转称,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,需要跟进一些其他强制措施。

  他透露,目前正在制定的司法解释中,提出了“律师调查令”,试图赋予律师调查令,发挥当事人查找财产的作用,此外,司法解释草稿中也提出了悬赏的问题,“当我们的体系查不到的时候,也可以通过律师令去查,也可以发悬赏广告”。而上述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精神还需要跟立法部门进一步沟通。

  刘贵祥总结称,解决执行难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,使这部分案件全部或者是绝大部分得到执行。

  而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,刘贵祥表示,要有合理、规范的消化渠道,如对具有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通过破产程序予以解决;对不具有破产资格的被执行人,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解决,一旦重新查找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。对一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,通过一定的救助程序解决。

  限买高铁、动车一等座票等逾60万人次

  截至2015年底,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的共计308.02万人,自动限制其购买飞机票375.71万人次,限制购买列车软卧、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59.88万人次,有约20%的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了义务。

  据了解,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近3年来14.6万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进行了查询,各地法院根据查询结果执行到位42.5亿元。各地法院2015年自行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体系冻结被执行人存款363.17亿元,扣划3.09亿元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鹰眼查控网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累计已达39亿元。

  按照最高法院有关规划,信息化查控体系与信用惩戒系统将于今明两年健全和完善,必将从根本上助力执行难的解决。(记者 孟亚旭)
咨询电话:+86 10 8770 8899  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8层  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© 2012  版权所有: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  备案号:京ICP备09088224号-2    网站建设:浩永网络